优秀科研成果

关于评选2013-2014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通知

浏览次数:   发布时间:14/09/09 15:39:09     来源:
鲁职教办〔2014〕1号
关于评选2013-2014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
 
各有关单位: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职工(职业)教育科研工作,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,为科研成果提供使用、交流和推广平台,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决定开展2013-2014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和成果范围
(一)参评对象:行业、企业、职业院校、科研单位中从事研究、管理、教育、培训、咨询、信息、技术、节能减排、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团体和个人。
(二)成果范围: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近两年内撰写的论文、调查报告、专题报告、研究课题、教材(教案)、专(编)著及其它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。
二、参评成果要求
科研成果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,体现创新性、前瞻性、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要对本系统、本单位、本部门工作有实践指导作用,对全省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有促进和借鉴意义。
(一)论文:要紧紧围绕当前职工(职业)教育、企业培训及工作中出现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阐述,论点突出、论据充分、论证严谨、语言简练、通俗易懂。论文附摘要,注明参考文献。
(二)调查报告、专题报告、研究课题:选题要有前瞻性,内容充实、逻辑清晰,围绕职工(职业)教育培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,提出系统、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、方法和建议。调查对象明确、数据准确、分析有理有据,文字言简易赅,结论、建议科学有效。
(三)教材、教案、讲义、课件及著作:主体内容要反映企业培训、职工教育等工作,书号、版号、主编等项内容标注齐全;教学课件画面清晰,配有语言解说,并附含作者姓名、课件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文字说明;未公开出版的教材、教案、讲义、课件等要有单位推荐说明;突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推广价值。
三、评审表彰办法
评审工作由省职教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,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选。优秀科研成果设一、二、三等奖项,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,该证书可作为任职资格、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。省职工教育协会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科研单位称号,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表彰,获奖信息在省职工教育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。协会将选取部分优秀获奖成果向中国成协、中国职协及省社科联等单位推荐,参加有关评选活动。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(一)每篇成果纸质一式四份、《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一份,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省职教协会秘书处。相关表格可登陆省职工教育办公室网站协会页面下载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协会邮箱。
(二)文稿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,正文用小四号宋体,标题用黑体二号,A4纸打印并注明页码。
(三)评审费用:论文评审费150元;教材(教案)、讲义、教学课件、研究课题、专题报告、专(编)著和期刊评审费260元。评审费用请通过银行或邮局汇至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(汇款请注明“成果评选”)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 系 人:谢汝灵
电    话:0531-86928082  
邮    箱: sdzx11@126.com
协会地址:济南市共青团路石棚街8号
邮    编:250012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
帐    号:371618000018000407849
 
附件:2014年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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