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秀科研成果

关于评选2020-2021年度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

浏览次数:   发布时间:21/01/15 10:22:01     来源:
各会员单位,有关企业、院校:
    为鼓励广大职教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理论研究,强化全员科研意识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总结教育教学经验,交流教育科研成果,推动职教科研活动向纵深发展,2021年协会继续开展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。本着“成果导向,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参评对象和成果范围
    1. 参评对象:行业、企业、职业院校、科研单位中从事研究、管理、教育、培训、咨询、信息、技术、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团体和个人。
    2. 成果范围:围绕我省职工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,近两年内撰写的论文、调查报告、专题报告、研究课题、教材(教案、课件)、专(编)著及其它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。
    二、参评成果要求
    参评成果要求立论扎实、观点新颖、针对性强,对本系统、本单位、本部门工作要有实践指导作用,对全省职工和职业教育工作有促进和借鉴意义。
    1.论文:要紧紧围绕当前职工(职业)教育、企业培训及工作中出现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阐述,论点突出、论据充分、论证严谨、言简意赅。论文附摘要,注明参考文献。已发表的附当期刊物原件或复印件;在工作中应用并取得成效的,可附相关佐证材料。
    2.调查报告、专题报告、研究课题:选题要有前瞻性,内容充实、逻辑清晰,围绕职工(职业)教育培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,提出系统、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、意见和建议。
    3. 教材、教案、讲义、课件及著作:主体内容要反映企业培训、职工(职业)教育等工作,书号、版号、主编等项内容标注齐全;教学课件画面清晰,配有语言解说,并附作者姓名、课件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文字说明;正式发表、出版的教材、著作需提供原件,未公开出版的教材、教案、讲义、课件等要有单位推荐说明;突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推广价值。
    三、评审表彰办法
    评审工作由省职工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,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选。优秀科研成果设一、二、三等奖项,对获奖个人颁发奖励证书,该证书可作为任职资格、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。
    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    1. 每篇成果的作者,原则上论文、课件独立完成;课题、教材等控制在8人以内。往年已获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参选;参评者本人要对成果的原创性负责,对挪用、抄袭等弄虚作假者,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。
    2. 每篇成果一式四份、《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》一份,于2021年9月30日前与有关费用一并报送协会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协会邮箱。相关表格可登陆协会网站下载(www.sdzjxh.org)。
    3. 文稿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,正文用小四号宋体,标题用二号黑体,A4纸打印并注明页码。
    4. 论文评审费用150元;教材、教案、讲义、教学课件、研究课题、专题报告、专(编)著和期刊评审费用260元。统一开具协会培训费发票。
    5. 账户信息:
    户  名: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
    开户行: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
    账  号:371618000018000407849
    五、联系方式
    电  话:0531-86922252
    邮  箱:sdzx11@126.com
    地  址: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504室
 
    附件: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.doc
          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.docx